根据建设部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城[2009] 157号)、《关于转发建设部、省建设厅有关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工作文件的通知》(甬城管一[2007]67号)等规定 ,经我局审查。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。公示截止期为12月30日。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,请于12月30日(以邮戳为准)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。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,有具体事例、内容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。 联系地址: 鄞州区惠风东路278号417室 邮政编码:315100 电 话: 874190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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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企业名称 |
申报资质 |
初审情况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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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宁波中卉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|
三级 |
达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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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浙江大荣建设有限公司 |
三级 |
达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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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|